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《关于排查任职累计满20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在乡镇党委推荐审核的基础上,经审核,我市杨杰同志符合享受自治区任职累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条件。为了解掌握拟享受奖励补贴人员的任职年限和奖励情况,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,现公示公告如下。
杨 杰,男,1955年4月出生,1976年4月至1983年5月任原灵武县横山公社横山大队党支部书记;1987年4月至1991年5月任原灵武县临河乡下桥村党支部书记;1993年4月至2007年11月任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党支部书记,累计任职25年,现已离职。2007年6月被自治区党委授予“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二十五年以上”荣誉。
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4日至3月9日(5个工作日,节假日顺延)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以上人员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电话或来访的方式,向灵武市委组织部举报。来信请寄:灵武市委组织部909室。举报电话:0951-4021755。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灵武市委组织部909室。
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。市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,将取消其推荐享受奖励补贴资格。